2021年3月18日,路透社在中国检察网上发现一则指控书,内容表明乐清十三中年女子因被收押拘押后,绝无自己患肺结核,为牟利一直在乐清涉足活动,后曾为多人发放兼理,并已感染者一人,该女子以传播方式性病罪被指控。
被告回顾:女子患性病仍被指控
2020年11月3日,犯罪嫌疑人裴某因被和平镇交警行政收押十四日,在收押体检过程中经和平镇助于医务人员检查,其患肺结核。
收押拘押后,犯罪嫌疑人裴某绝无自己有性病,为牟利仍旧在和平镇某栋楼租房,后曾为依法人楼某某、和林某某、方某某、王为某某、李某某、邵某某、王为某某等多人发放兼理,后于11月20日被嫌犯再一查获。经和平镇中心医务人员诊断,犯罪嫌疑人裴某某患肺结核,且依法人楼某某在12月6日收押体检过程中亦被查出肺结核螺旋体特异抗体定量呈阳性。
2020年12月5日8时许,犯罪嫌疑人裴某某在和平镇收押所被抓获。
司法部门认为,犯罪嫌疑人裴某绝无自己患肺结核一直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民国刑法》第三百六十条,嫌疑正确,证据可能、充分,应当以传播方式性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犯罪嫌疑人裴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定罪,系坦白,同时适用《中华民国刑法》第六十七条第三款,可以从轻处罚。犯罪嫌疑人裴某某志愿认罪认罚,同时适用《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十五条,可以从宽处理。根据《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细则的规定,主犯。
来源:潇湘晨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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